提供全方位的物业服务、家政服务等!
全国两会正式召开!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召开,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这次两会将释放哪些与物业相关的信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全国政协委员又将提出哪些与物业有关的建议?
建议一: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物业进入养老领域,是近些年一直被热议的话题,而这次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再度提及这一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正荣集团董事局主席欧宗荣提交《关于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他指出,全面建立开放、公平的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放宽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另一方面,要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举措,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同时,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中的深度应用,充分借助科技力量、信息手段,创新社区养老服务产品,不断提升老年人服务体验。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的提案也涉及到了智慧养老进社区的相关内容,他指出,在社区养老人力资源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智能音箱等智能设备既能便利老年人的生活,也能帮助社区实现养老管理智能化,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更多智能设备进社区,拓展和深化智慧养老服务。
建议二:开启社区治理新模式
九三学社中央在《关于城乡社区治理推广“五共”做法的提案》中建议,近年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组织领导逐步加强、设施机构日益健全,社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群众福祉不断增进。
但是总体上看,城乡社区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张皮”、居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
为此,建议:一是借鉴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法,考虑以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五共”做法为主,融入新时代枫桥经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城市更新等好经验,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行动。
二是以中小城市、城镇老旧小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为重点,统筹多途径建管投入,以适当的整治、建设项目为载体,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协同推进。三是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居民主体作用。四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人力人才保障。
建议三:放开物业服务价格相关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新鸿基地产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联在2021年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时提交「关于优化物业管理服务营商环境 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主要围绕中央10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内地物业管理行业现存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譬如行政主管部门间协调性和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物业管理费市场定价尚未完全放开等,提出优化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营商环境的相关建议。
郭炳联认为,可考虑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进一步厘清行业管理权责;灵活处理物业管理项目重建和改造的补贴单位,以提升企业投资积极性。同时,建议采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通过地方税收支付而非由物管费再摊分的公平收费模式,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逐步放开物业服务价格的相关限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更高质量发展。
建议四:提升社区应急能力
民盟中央此次提出的提案中涉及到了社区应急能力。提案指出,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突发事件预警、减缓、处置和恢复的关键环节,其防灾应急功能的强弱直接影响公共安全。
去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的显著成绩,但从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来看,仍存在一些短板。为此,民盟中央提出提升社区应急协同能力、社区应急信息处理能力、社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社区应急响应能力、社区应急人才保障能力、社区应急主观认知能力6大建议。
其中,在社区应急信息处理能力建议中提到,加强信息技术运用,通过智能移动终端(App),对社区内实有居民、公共场所及设施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对发现的城市风险隐患,实现电子化上报、动态化跟踪、闭环式管理。
建议五:巩固脱贫成果,过渡完善扶贫政策
民盟中央在《关于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的提案中建议,接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完善扶贫政策。继续做好帮扶包联工作,密切关注贫困边缘群体,聚焦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返贫问题,靶向施策、全力帮扶。精准落实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政策,守好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建议有序将扶贫政策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治理的常规性、普惠性社会保障措施,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支持改善民生的发展性政策。
民进中央在《关于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提案中建议,推动帮扶模式由特惠向普惠转变。一是强化“造血能力”提升机制。将低收入人口参与培训的情况和效果与帮扶举措挂钩,提高农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帮扶式培训对接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低收入人口就业和增收能力。二是完善“全面保障”巩固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健康跟踪机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低收入人口生产生活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其面临的难题。三是构建“福利依赖”制约机制。及时摸清非贫困村和边缘贫困户现状,尽快制定出台“边缘户”“边缘村”帮扶办法,构建低收入群体分级评价标准,转变农村资源分配模式,真正惠及农村低收入群体。
建议六:让老人发挥余热,推进基层社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瑞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曾香桂准备提交两件建议。其中一件建议是呼吁积极搭建平台,推进老年群体参与社会治理。她认为,此举不仅是新型养老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还能进一步发挥老年群体的优势和作用,让这一群体“赋能”基层社区建设,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她表示,现在商住小区的老年人越来越多,特别是放开二孩之后,老人家要过来帮忙带小孩。“怎样能让这些‘老漂族’更好地融入到当地社区的同时发挥余热,参与小区的服务与治理工作,这其实就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一个缩影。
除了养老层面,曾香桂表示,此举同样是社会治理的一项有益探索。“北京、上海等城市在该领域有过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为各地提供了参考。”曾香桂认为,住宅小区要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助老服务联动,同时依托住宅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小区自组织,充分发掘老人的内在潜能,丰富老年生活,让老人收获认同感、荣誉感,进而使该群体对城市更有归属感。
她建议,探索推进“党建引领+社区主导+社工引导+自组织策划+老年人参与”的小区治理新模式,激活老年群体社区善治新力量。同时,加大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通过调动热心公益服务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居民,让其采取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方式,让更多老年群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继而增强老年群体的社交主动性和自我认同感。
建议七:加快推进业主自治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呼吁加快推进业主自治组织立法,赋予业主大会、业委会明确法律定位。
"据不完全统计,2018 年至今国内有51 个省、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开展了物业管理地方条例的立法工作。比如,南京市2015 年制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权限范围内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织和运行作出探索性规定,部分制度在国内有较积极影响。" 佘才高认为,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地方的实践积累了足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对物业管理工作社会期待和群众呼声比较强烈。同时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也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契机。
" 应该说立法所需的软件、硬件支撑条件初步具备。" 为此,他建议,对接《民法典》的实施,尽早出台基础性的业主自治组织法律。首先要明确业主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参照" 社区居民委员会",从法律上赋予" 业主大会" 及其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 完整的身份与权利,促使业主自治组织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服务,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其次,明确业主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对业主大会的组建、业委会成员的构成作出明确规定。对业主自治组织的监督建立有效途径,对业主自治组织成员侵害业主或其他人合法权益,设定法律责任。
同时,引导物业管理活动融入社会治理。鉴于物业服务产品具有准公共性,物业管理与社会管理具有密切关系,而当前业主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物业管理市场尚不成熟,建议立法明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挥必要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同时,应加强制度设计,防止地方政府将属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职责强加于物业服务人或业主自治组织之上,形成良性互动、有机融入的综合治理机制。
此外,建议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鼓励地方立足落实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开展实施性立法,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探索,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